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我们的职业 >> 财税资讯

不交印花税:企业签订这类租房或买卖合同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2

一、与个人书立的住房租赁合同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二)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财税〔2008〕2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继续执行。 关键词住房、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实务因此,印花税法实施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执行免征印花税政策,书立租赁合同的双方均免征印花税
二、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关键词不包括个人书立动产买卖合同实务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环球广场8楼B区 咨询电话:159-2336-0468 / 023-6363-4612 渝ICP备14006945号-1
Copyright ©2014 重庆铭美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 五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