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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获取个人银行流水吗?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8

近期,自然人不配合检查,被税务机关直接调取银行流水,并处以少缴税款1.5倍罚款!




01

税局直接获取银行流水,1.5倍罚款


(处罚书文号:榕税三稽罚〔2023〕3号)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经税务机关通知进行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的个人所得税78331.04元系偷税,经我局通知后你仍拒绝配合检查。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你2019年度至2021年度预扣预缴表;

2.你2019年度至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报表信息;

3.你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征管信息清册;

4.你尾号0383账户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银行资金流水明细;

5.你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第一款及《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1项的规定,对你上述行为处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即117496.56元。 

目前的稽查形式很严格,“金税四期”的到来将会实现对“非税业务”的全面监控,那么,税务机关是否有权直接获取个人的银行流水呢?




02

税务机关有权获取

个人银行流水吗

“金税四期”主要的特点是实现了对“非税业务”的全面监控,因此,很多人大胆猜测以后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跟银行数据互通,获取公司或个人的银行流水账。


但是就之前的金税三期工程来看,金税工程开发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并且,就是完成了,也会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所以,全国铺开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等完全落地,至少可能还需要3-5年的时间

并且对于“非税数据共享”,想要完全实现同步,就目前来看,还是存在很大的困难,或者说,以后也可能只是做到“协同”,而非“完全同步”

那目前为止,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直接获取个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呢?

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也就是说,税局想要查个人的银行信息,必须要经过税务局局长的签字批准,所以,只要《税收征管法》不变,对于普通人的银行账户等信息,也不是想查就能查的

但是在2023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将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等列为“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


《税收征管法》重新修订后,会不会对此进行修改,还未可知。但是对于这类涉及个人隐私的事情,相信不会做出太大的改变。




03

个人账户进账5万以上

会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吗

首先莱索 ,关于5万元的标准,全部出自于央行的相关政策,而并非税务局


1、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第五条中规定的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的大额交易事项,其中一种就是: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2018年6月份,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63号)。根据该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交易情况必须上报:其中包括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收支。

3、2021年1月末,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个人到银行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需要核实身份,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

但是很快央行对该政策说是由于技术原因,决定暂缓施行。


通过上述官方文件来看,只能说是对于5万以上交易会被金融机构监控,而未提及到税务局。因此,对于个人账户进账5万元以上的会被税务局重点监控的说法,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04

“金税四期”将给我们带来什么

对于“金税四期”的升级,不仅带来了更加严格的征管形势,也给纳税人带来很大的便利。

一、企业办税将更加便利

“金税四期”想要实现“以数治税”,其最重要的核心产品就是“数电发票”。数电发票打破了传统发票介质的限制,让企业随时随地可以在平台上开具发票。


除此之外,国家也大力推进“无纸化”进程,以后在税务检查或是其他情况需要提供材料的,可能只需要网上传送相关资料即可,不需要再往税务局跑了。


二、对个税的重视程度将大幅度提升

国家对于“双高”人群的个税收紧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从2021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步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随后,税务局提到了未来征管的重点。


对以下8个行业和领域重点关注,其中就包括了网络主播和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


而对于网红明星的处理,早从2018年就开始了,到2021年短短4年时间,据统计,高收入人群偷逃个税高达47亿!这也就是为什么把直播平台和高收入人群列入重点关注的领域的原因。

到2021年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更是联合发文,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再到2022年9月,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市场监督局,首次开展了对“双高”人群的抽查工作。


种种迹象表明,对个税的“严征管”是未来税收征管的重点环节。而高效、精准的金税四期上线后,必将会对个税提供更有力的监管。

三、企业信息更加透明,税务监控更精准

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中明确,2023年,要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同时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到2025年,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

而“金税四期”最大的特点就是“非税业务监控”,也就是说税务局会对企业进行更加全面的画像,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会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一方面,税务机关可能会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对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以及减少税收风险;

另一个方面,监管更加严格,企业再想搞点“小动作”肯定是行不通了。

因此,金四上线后,财务、税务合规才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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