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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退税、虚开发票、偷税,重庆市税务部门公布3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6

一、重庆市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

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重庆市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经查,重庆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出口企业,采取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购买报关单据、通过“地下钱庄”制造收汇假相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4107.97万元,对已申请未退税的244.33万元不予退税。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对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移送检察查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检察机关对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重庆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二、重庆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近期,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重庆某生产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66份,价税合计金额5.46亿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78份,价税合计金额6.02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整合办案思路和技术手段,深化拓展税收精诚共治格局,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近期,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重庆和辉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企业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88.67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7.00万元。

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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