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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追回47.4万余元耕地占用税款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1

近年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开展耕地占用税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借力大数据,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形成耕地占用税追缴合力,追回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共计47.4万余元。

大数据赋能堵塞国有财产监管漏洞

2022年,新兴检察院在办理一批违法占用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部分违法行为人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未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财产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职能作用,借力‘大数据’对征收耕地占用税情况进行调查。”新兴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

为摸清实情,检察官依托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筛查违法占地行为人的信息、违法行为以及占用土地的类型等基础数据,并将其与税务部门耕地占用税入库信息进行比对、研判分析,发现漏缴耕地占用税的案件线索共计14条。

结合走访询问行政机关、查阅执法卷宗查明的情况,检察官发现,由于税务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时需要以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依据,但税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并未建立耕地占用税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以致出现“税务部门不知道去哪征收,掌握用地情况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知道需要征税”的情况,存在税收监管盲区。

以点带面助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为厘清各方职责,新兴检察院组织召开耕地占用税工作座谈会,邀请税务部门与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就如何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强化职能部门配合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梳理监管漏洞,凝聚各方共识。

座谈会后,新兴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梳理近年来已查明的辖区违法占用耕地、农用地等相关案件信息,依法向税务机关移送;税务部门及时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涉税信息的移送、接收渠道,加大耕地占用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

与此同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面核查县域内占用耕地的纳税主体以及缴纳情况,及时追缴耕地占用税。截至目前,已追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共计47.4万余元。

新兴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积极推动税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协作机制,通过细化协作机制建设、信息交换内容、信息共享渠道、深化部门协作等内容,从机制层面上堵塞因协作机制不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渠道不畅导致的税收征管漏洞,着力形成守护国有财产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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