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税务局有没有权利调查老板个人储蓄账户的权利?
现在税务局监管力度之大,很多“专家”也在网上鼓吹,老板的银行卡都被税务局给监管到的,一偷税一定会被发现被罚款。很多老板对这个事情确实还是比较敏感。但我们看事情得看他的本质,到底是不是这样,我们需要去找他的法理依据,那首先我们得来看看《税收征管法》。
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大家看到了税务局是有这种调查的权利,但前提是他已经发现你的账户和你的经营里边的所有的账目已经有异常了。在有异常的情况下,相当于税务部门已经通过公司申报的账面数据和实际经营数据上的一些异常跳出来,同时能够去由税务部门提出要求,然后税务局通过。调查这些人的涉税案件的储蓄账户,这是必须要由相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才可能进行的。所以结合我们今天所讲的题目来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他能够去查你的储蓄账户!,但有前提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才能调查。 那我们来看看可能涉及被调查到的人员呢? 第一类:老板 第二类:财务负责人等,可能不仅是财务负责人,可能还会有一些我们的高管 第三类:老板的亲属 小编曾经工作过的公司是当地的一家手机龙头制造商,老板在创业初期也是为了控制成本,把税收当成了自己的利润,后来被当地税务机关发现了个人银行卡账户异常,在稽查阶段,稽查人员将股东、法人、公司高管、股东家属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被调取得非常详细,最后税务机关直接按照相关涉案人员银行流水的合计金额核定税率让公司补缴税款。 平时小编也通过稽查局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一般稍大一些的企业会计账上通常都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有问题大都表现在个人账户上。现在稽查局的稽查除了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疑点之外,针对个人账户调取分析已经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在大数据智能治税环境下,所有的老板们和会计们,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刻不容缓,通过个人账户收付款偷漏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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